会费管理办法
288563.com/会员管理办法2016-05-09 15:04:29来源:华南师范大学评论:0点击:收藏本文
288563.com会费管理办法
第一条 为规范288563.com会费的交纳、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根据国家民政部门有关规定、《288563.com章程》和《288563.com财务管理办法》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288563.com会员应履行会员义务,按时交纳会费。
第三条 会员按下列标准交纳会费:
1.普通单位会员、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1000元;
2.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1500元。
第四条 会费由学会秘书处负责收取。于每年4月开始收取,最迟不得超过当年10月底,金额以正式下发的缴费通知书为准。
第五条 会费按年度收取,当年因故未交的,应在下年补交。对无故超过2年不交纳会费的会员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六条 288563.com按照取之于会员、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使用会费。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
1.召开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等会议;
2.组织教育审计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;
3.编辑印发会刊、通讯等资料;
4.协会网页宣传和维护;
5.协会日常运行办公经费等。
第七条 288563.com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配备财务人员、设立会费收支账目,严格管理会费,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会费的收入、使用情况,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第八条 本办法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,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。本办法的修订须经协会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288563.com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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